凯盛新材: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 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 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