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高铁: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 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 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未经公司同 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证券投资。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均由公司 统筹负责。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所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 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的,适用本管理办法规定,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二)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三)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 投资。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