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北海航石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240 号 关于对河北海航石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当事人: 河北海航石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 一、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关于对河北海航 ──────────────────────── 石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及《行政处罚 决定书》(〔2024〕6 号)查明的事实,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渤海化学或上市公司)股东河北海航石化新型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石化)在信息披露、股票买卖方面,存 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真实告知上市公司信息导致上市公司披露信息不真 实 海航石化实际控制使用"海航石化山西证券账户""沈某渤 海证券信用账户""郭某亭渤海证券信用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 交易渤海化学股票。 海航石化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告知渤海化学当日持股比例低 于 5%的情况不真实,告知的持股比例未包括前述账户组中沈某、 郭某亭信用账户持股情况,导致上市公司 2023 年 2 月 11 日披露 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