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利科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关于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 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报 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经公司聘请,委派经办律师出席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和《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为出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