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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新材: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王子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子新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王子新材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王子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6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9,425,005股,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10.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9,125,801.95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人民币18,211,463.79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0,91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