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4 年 12 月)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商业信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造成的影响,切 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哈尔斯真空 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含短视频,小红书等自媒体平台)等 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等。 本制度所称舆情管理的范围包括: (一)日常舆情监控与维护; (二)正向舆情引导与激发; 第三条 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