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经审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具有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王磊先生和叶慧女 士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陈曦女士、陈洪涛先生、龚峤先生和陈巍女士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磊先生和叶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