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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博医药: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 形。 综上,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