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腾达: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6.09 元/股 ;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6.03 元/股 ; 3、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6.16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 数量、回购价格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淄博齐翔腾达 化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