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晟高科: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002778ZHONGSHENG GAOKE(002778)2024-11-22 11:42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 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在苏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其持有的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 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中,公司聘请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致远" )作为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 字[2024]第020517号"《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 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 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公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以下无正文)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 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