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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002778ZHONGSHENG GAOKE(002778)2024-11-22 11:42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通过 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其持有的中晟新材料科技 (宜兴)有限公司 100.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上述交易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 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规定,华源证券就本 次交易完成后是否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及上市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发表如下核 查意见: 一、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分析 根据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 专字[2024]215Z0255]号《备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