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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002778ZHONGSHENG GAOKE(002778)2024-11-22 11:42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 定的说明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在苏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其持有的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新材")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进行逐项自查并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出售子公司中晟新材100%的股权,本次交易不存在违 反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不涉及增加或减少公司股本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具 备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