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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603612SUNSTONE(603612)2024-12-23 09:23

第一章 总则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加强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明确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索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及本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五条 除董事长、总裁外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 必须保证其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承担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监事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做 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做出。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