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7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采 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566.6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04 元,共计募集资金 33,469.38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301.8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0,167.49 万 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431.7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 28,735.7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