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国城矿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000688GuoCheng Mining(000688)2024-12-17 11:48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城矿业")拟通过支付现 金和承担债务的方式购买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集团"或("交 易对方")持有的内蒙古国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实业"或"标的公 司")不低于 6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国城实业 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进行逐项审慎判断,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按照(《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