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原则及办理程序 第六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 互利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 令或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 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除外),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第八条 公司确需提供对外担保的,应先由被担保企业提出申请。 提交至少包括下列内容的借款担保的书面申请: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纳税情况、 还款能力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