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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达: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002026SHANDONG WEIDA(002026)2024-12-23 09:58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防范 投资风险,保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债券投资以及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证券投资规范的范围: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 证券投资的原则: (一)公司的证券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的证券投资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三)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及 资金使用计划确定投资规模,不能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四)公司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公司应当合理安排、使用资金,致 力发展公司主营业务,不得使用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