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装: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按期归还临时补流募集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被司法划转或冻结的核查意见
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无法按期归还临时补流募集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被司法划转或冻结的 核查赢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 2023年9月1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 51,000.00 万元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 12个月内,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在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持续督导机构已与上市公司多次 沟通,并督促上市公司及时、足额地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到募 集资金专户。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目,公司尚未归还已到期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 作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 的持续督导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持续督导机 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