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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装: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致: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本文无正文,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泽民 陈贤凯 年 月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 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 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 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后,一致认为: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目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调整,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有利于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