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强联: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洛阳新强 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强联"、"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新强联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58 号),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1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0,0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4,930,660.38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19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