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新源:舆情管理制度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市公司舆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 公司")的舆情管理行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 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 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