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 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的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 董事共同推举丁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经 营情况,通过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逐项 核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