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新材: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 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与一般舆情: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董事长为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可以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 部门负责人组成,按照舆情类型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