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 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