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 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 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 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 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 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特此说明。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