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安达: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及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科 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安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科安达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及募投 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0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科 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科安达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0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 发行价 11.49 元,募集资金总额 506,479,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