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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 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 二〇二四年十月 1 声明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捷捷微电"、"公司") 委托,担任捷捷微电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 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本核查意见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调查,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就 本次交易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司相关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 查后出具的,以供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各方参考。 1、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交易各方提供,本次交 易各方均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 信息真实、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