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瑞锂电: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信达仅对德瑞锂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项发表法律意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瑞锂电"或"公司")的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席德瑞 锂电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德瑞锂电本 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惠德瑞 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 "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基于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 在事实的调查和了解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