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 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从业办法》")及《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英 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激光"或"贵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出席英诺激光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对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 法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 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 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