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能源: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Lixin Energy Co., Ltd.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 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等 方面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委员由独立董 事担任。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