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3年11 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股份回购 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 年11月2日、2023年1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3)等相关公告。 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