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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斯贝尔: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触发相关补偿事项暨收到部分业绩承诺差额补偿款的公告

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触发相关补偿事项暨收到部分业绩承诺差 额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基本情况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斯贝尔")原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刘潭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 视创投")与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城投资")于2020年8月30日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第七条"业绩承诺"约定:"刘潭爱先生 承诺高斯贝尔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3,000万 元、5000万元人民币,若高斯贝尔未完成前述业绩承诺,刘潭爱先生应在高斯贝尔年度 审计报告出具后1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高斯贝尔进行补偿,补偿的金额为承诺净利润减去 承诺期内当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高视创投对上述业绩承诺的差额补偿款项承担连带责 任。"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高斯贝尔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天 健审〔2022〕2-280 号),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归属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