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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克生物: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688276BCHT(688276)2024-11-22 08:24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四)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条 为规范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长春 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由公司董事长作为实施本制度的第 一责任人,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 (五)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公司董事会应对本制度的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在年度报告披露的 同时,将关于本制度实施情况的董事会自我评估报告纳入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估报告部分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