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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克生物: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688276BCHT(688276)2024-11-22 08:24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长春百克生物 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由股东代表出任, 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更换;另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 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 第三条 监事的任职资格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及 行政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