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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为电子: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88798AWINIC(688798)2024-11-05 10:3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 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 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