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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新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4-074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以电 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 监事吴建伟、马东飞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马东飞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3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 计工作,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监 事会认为: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