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市北高新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公司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发表如下说明: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采用成本模式计 量的建筑物的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 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 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随着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业态的增加,目前产业载体业态包括办公、商业和住 宅。随着房屋建造技术的进步及建筑材料的更新迭代,公司新增房屋建筑物较原 有的房屋建筑物采用了较高的建筑设计、更高规格的建筑材料和施工标准,预计 使用寿命相对延长。按照之前的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不能真 实反映其未来的实际使用状况。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