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汤虚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14307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31018720000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汤虚谷采取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决定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汤虚谷: 2022年2月25日,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2月25日董事会决议期限届满, 公司未及时赎回5.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直到2023年4月7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未来12个月 的现金管理额度。对于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4月6日之间的现金管理情况,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和《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八条 第二款的规定。在前述事项中,汤虚谷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尽责,督促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