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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德方纳米的监管函
300769Dynanonic(300769)2024-11-01 14:04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64 号 任诚: 你作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你的配偶任小银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至 7 月 2 日期间合计买入公司股票 8,000 股,累计 买入金额 226,250 元;于 9 月 27 日卖出公司股票 8,000 股, 卖出金额 256,960 元。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 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你作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未能督促配偶合规交易公 司股票,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2.3.1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3.3.39 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 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1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