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铭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铭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50 万股,每股 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50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