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铭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修订)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召集、召开并充分行使其职权,促进公司规范化运 作,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为规范股东会、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关系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会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