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纯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 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德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至纯科技")的委托,就公 司本次拟实施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