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新华锦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完成公告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股权转让基准日至标的股权交割日为过渡 期间,过渡期内,标的公司的盈利或因其他任何原因增加的净资产由出让方享有; 标的公司的亏损或因其他任何原因减少的净资产,由受让方承担。 山东东方君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汽车贸易公司过渡期损益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青岛新华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情况专项审计 报告》(鲁东君专审字【2024】第 045 号),汽车贸易公司在过渡期内亏损 236.11 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该过渡期损失全部由鲁锦集团承担,不涉 及股权转让价款的调整。 四、本次股权转让交易进展 鲁锦集团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公司及青岛锦坤支付了第一笔股 权转让款,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也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