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昀冢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进行 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