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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8 号青岛中心大厦 45 层 电话:(0532) 55769077 传真:(0532) 55769155 邮编:266071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蓝帆医疗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的委托,指派陈静、李雯雯律 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