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电梯: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致: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案号:01F20245643 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查阅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文件,逐 一对有关文件进行审核,并进行了必要的访谈和调查。 五、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许可, 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