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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7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自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 效期壹年。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的具体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是经 审慎研究后做出的决策,相关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