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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润新能: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致: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顾问,接受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世琦先生、李菲女士(以下合称"增持人") 增持公司股份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增持"),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法律意见书 1.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 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