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宝山新:《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11月)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银 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通过召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促进独立董事个人履职向依托组织履职转变,以集体决议的方式履行监督职责和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与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 可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