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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688711MACMIC(688711)2024-11-05 11:07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13821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30241840000 名 称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年12月6日,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3年12月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 表》中自愿披露"今年全年经营稳定,目前根据在手订单来判断,预计明年将继续保持不低于50%的高速增 长"。但是,公司在2024年上半年出现业绩大幅下滑,经营情况已发生明显变化,且2024年9月6日,公司完成 2024年全年业绩目标调整,公司直至2024年10月8日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表(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 23日)》对公司《2023年12月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关于2024年业绩预计情况进行补充披露,补 充披露不及时,未能保持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持续性。 文 号 〔2024〕195号 主 题 词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马君: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五条 第二款的规定。在前述事项中,公司董事会秘书马君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 ...